为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产业标准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通过专项资金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重点产业领域标准的研制工作。《办法》自2026年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5月7日。
根据《办法》,自治区将采用事后奖励机制对参与标准研制的单位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对于作为牵头起草单位(排名第一位)制定或修订重点产业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主体,《办法》规定:国际标准每项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则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同时,参与上述标准制定或修订的单位,将按同类奖励标准的50%进行补助。
《办法》明确指出,支持的标准范围涵盖现代化工、新型材料、清洁能源、数字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同时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低空经济、氢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等新兴产业以及传统产业的提质升级等领域所涉及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在申报条件方面,《办法》要求申报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依法注册的社会团体,并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申报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所申报的标准需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符合国家及自治区产业政策,并具备明确的应用场景和推广价值。
《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完整的审核流程,包括组织申报、地市初审、审查评审、审议公示以及资金下达等环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标准的技术水平、创新程度、应用效益及产业促进作用进行综合评定,并在必要时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评审。在监督管理方面,《办法》明确,对于通过虚报、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报资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产品新标准专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标准研制的积极性,推动产业标准化体系的完善,为全区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